曾参杀人

书籍: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9 19:34:51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1658页(237字)

【释义】:

主谓 比喻流言的可怕。

语出《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之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

’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清·孔尚任《桃花扇》:“这冤怎伸,硬叠成曾参杀人。”※参,不读作cān。△贬义。

多用于流言可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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