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新编成语词典》第76页(379字)
[结构] 动宾式。
[释义] 原指不做过分的事情。后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
为:做。已甚:过分。
[出处] 《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
[功能、例句] 作谓语。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六三回:“我也不为已甚,但你须谨慎小心。”
[附条] ①“过为已甚”。毛泽东《为皖南事变发表的命令和谈话》。
②“已甚”。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同义] 适可而止 宽宏大量 恰如其分
[反义] 赶尽杀绝 落井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