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
书籍:现代经济法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22:46: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北京大学出版社《现代经济法辞典》第788页(235字)
对公司的财产和权利都享有相互平等地位的股份。
它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普通股的持有者在公司支付了债的利息及优先股的固定利息之后,才享有公司分派红利的权利。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也在公司财产满足了其他债权人及优先股的权利之后才能参与分配公司的财产。普通股没有固定的红利率,其红利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
普通股股东一般都享有表决权,可以选举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普通股的股东享有股份转移的权利以及控告董事和检查帐册的权利。
上一篇: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
下一篇:现代经济法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