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声和儿化的规范
书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30 06:36:19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语文出版社《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第90页(701字)
轻声和儿化是北京话里比较突出的语音现象,有一定的表达作用。
但这些轻声词和儿化词不可能全部进入普通话,普通话有选择地进行了吸收。
轻声的情况:
有较强轻读规律的语法成分如“我们、来了、帽子、下去”中的“们、了、子、去”,有区别意义作用的轻声词如“人家、东西”等,普通应作为规范读音加以吸收。一些双音词按照习惯第二个音节要轻读的,而且已经普遍被采用,如“哑巴、耳朵、玻璃”等,普通话也应当吸收。至于那些没有区别意义作用,可轻读可不轻读的词,如“明天、纪念、措施、顽固”等,一般作为北京话方言土语成分看待,不必吸收到普通话中来。
儿化的情况:
儿化与否意义不同的,如“信”和“信儿”、“眼”和“眼儿”、“盖”和“盖儿”等,依照习惯必须儿化的词,如“小孩儿、冰棍儿、玩儿”等,普通话应当吸收,但也同时应当与普通话词汇规范问题结合考虑。如果是北京方言词,普通话没有吸收,也就无所谓儿化不儿化了,如“今儿、天儿”,普通话一般不说,而说“今天、天气”。
还有一些是可儿化可不儿化的词,如“没事(儿)、作文(儿)、写字(儿)”等,这些儿化词也可以看作是北京话方言土语成分,不必吸收到普通话中来。
由此可见,轻声儿化的运用应以表达的必要性和在全国范围的可接受性为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对规范普通话语音和丰富语言表达手段起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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