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田制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4:58: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5页(324字)
中国封建时代皇室、贵族、官僚、寺观等雇人耕种或出佃田地的制度。
起源于两晋南北朝时期,唐代已经盛行。皇室、贵族、官僚、寺观等依仗权势侵占无主的荒地、山林,兼并农民和中小地主的田地,建立田庄加以经营。宋、元、明、清各代的田庄数量甚大,占地亦广,往往逾乡跨邑。历代田庄名目繁多:属于皇室的为皇庄,有苑、宫庄、王庄等;属于政府的为官庄,有公田庄、屯田庄等;属于贵族、官僚、地主的为私庄,有义庄、别墅、别庄等;属于寺院的为常住庄。田庄内的土地由役使庄客和奴仆等耕种,或由庄主雇人或出租给佃农耕种,习称庄田。有的田庄设有磨坊、锻铁工场、木工场、店铺、当铺等。
有的庄主还在庄内建造园亭馆阁,供个人休养、娱乐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