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60页(273字)
我国南宋时期整理地籍的方法。
宋南渡后,方田均税法废弃,就采用平江知府章谊和两浙转运使李椿年的意见,于绍兴十二年(1142年)在平江府设经界局试行按图核地的经界法。具体做法是:按地块的不同形状,采用不同的方法,逐块丈量,计算田亩面积,调查核定地块的质量,载入“砧基簿”(即地籍簿)。砧基簿有规定的格式,除了记载各户所有田亩的面积、质量、用途外,还绘制有地块图。
绍兴十四年以李椿年为户部侍郎加以推广,但遭豪强势家反对,至20年中止。
其后朱熹在漳州、赵夫在婺州继续推行。终南宋之世,屡行屡罢,未能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