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62页(204字)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实行的一项减租政策。
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土地法中,有三七五地租的条例。当时农村的租额,以主佃对分制居多,即主佃各取收获量的50%。对地主所得的50%减去其25%,即得375‰。
称三七五减租。
1949年国民党当局又在台湾实行三七五减租,规定:凡原定地租超过正产物全年收获总量375‰者,均须一律减低为375‰,未超过者,仍依原有之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