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的地租理论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05: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82页(401字)
詹姆斯·安德森(1739~1808)是英国农场主兼农业经济学家,近代地租理论的创始人。
1777年,他在就当时引起争论的英国谷物法而写的《谷物法本质的研究》一书中提出了其地租理论。他坚决否定地租是决定价格的因素,认为“不是地租决定土地产品的价格,而是土地产品的价格决定地租。”地租并非由地主随意专断,而是要随货物的市价决定,但市价又要随生产货物的土地的肥瘠程度及社会对货物的有效需要而定,因此仅仅降低地租并不可能使货物价格发生任何影响。
安德森还很详细地说明了土地因肥沃程度不同而产生的差额地租,并说明了地租额的多少随两个等级土地质量差异的大小而定。
安德森事实上说出了级差地租的主要内容,但由于他并不了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所以他只指出了级差地租的实体,没能从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联系和土地所有权的作用考察地租。他的理论只是到了李嘉图手里才表现出真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