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101页(227字)
以土地为抵押办理长期放款业务的银行。
其资金来源为股金、公积金及所发行的土地债券,主要为发行土地债券。其放款的主要目的为:(1)协助农民购买耕地及进行水利、农、林、渔、牧各业的永久性建设;(2)协助政府推行土地政策,如协助推行农地改革,农地重建、水土保持及其他有关农地改良工作。放款以长期贷款为主,但也供给短期与中期贷款。
放款的主要对象一般为农民所组织的土地合作社,有时也直接贷款给个别农民,但不轻易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