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116页(221字)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受让方)签订合同,合同中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土地使用者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缴纳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