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管理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12:5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116页(225字)
根据有关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按出让计划进行。
出让计划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拟订,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除旧城改造和已开发的建设用地以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指标,应纳入国家下达的地方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需增加用地计划指标的,按《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按照《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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