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19页(214字)
划分土地权属范围的界线。
在进行界址调查时,对有明显界标物(墙壁、水沟、篱笆、围墙、道路等)的界址线,必须标明界址线应落的位置线(以界标物的中心、内边或外边为界址线)。对无明显界标物的界址线,需要时应在其界址点位置埋设标桩。
对无争议界址线,交界双方要签字盖章。
对争议界址线,首先由地籍调查员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要将双方争议的界址线标清,交市(县)地籍调查、登记领导小组调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