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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卷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39:4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56页(624字)

土地管理档案立卷的一个工作步骤。

即将土地管理文件资料进一步分类,依据文件资料本身的特点,将具有共性和有机联系的一组土地管理文件资料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案卷。一个案卷必须是一组具有有机联系的土地管理文件资料,并尽量保持它们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一些具有不同特点的、联系不紧密的、不同项的工作或保存期限不同的土地管理文件资料,应分别组卷,保密性不一致的也要分别组卷。同时,土地管理文件资料的组卷,还必须考虑便于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的要求。为了便于查找利用和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在组卷后应填写案卷封面。在案卷封面上,一般应填写:机关名称、案卷标题、编制日期、案卷文件资料的页数、保管期限和案卷档案号等。

机关名称是指立档单位,填写在案卷封面的上端。案卷标题指原文件资料的固有名称或立卷人依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容重新拟定的名称。

案卷标题是封面填写内容中最重要的部分,一般应填写在封面的中央。

案卷标题也可以选用类别、属类和案卷的名称组合编写。

编制日期指案卷内文件资料的完成日期,一般填写在封面的下端。案卷档案号是以简便的代字和代号概括案卷内容和固定分类,并表示案卷的排列顺序。

案卷档案号应填写在案卷封面的左上角,右下角或案卷的脊背上。一般规定,代字用汉语拼音字母,代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DT一2/P一88中,D表示地籍类的代字;T表示土地调查属类的代字;2表示案卷排列顺号或名称;P表示地区代号;88表示年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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