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45:1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82页(519字)
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的基本建设单位。
一般应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的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按性质可以划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四种形式。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项目。
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的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的项目。
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恢复项目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报废,而又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的项目。
按用途建设项目又可以分为生产性建设与非生产性建设。生产性建设是指用于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设,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和物资供应建设等。
非生产性建设一般是指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建设,包括住宅、公用事业、科教文卫等建设。按照隶属关系,建设项目分为:(1)国务院各部(委、局)直属的建设项目;(2)国务院各部(委、局)下放给地方,但仍由各部(委、局)代管的项目(简称直供项目);(3)地方项目。是指各省、市、自治区、县所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