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管理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48: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97页(469字)
对村镇的规划、建设,各类建筑、公用设施、环卫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村镇其他建设活动所进行的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村镇应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全面规划,逐步建设。乡镇要成为一定区域内的经济、文化、科技和服务中心;村庄要全面改善生产条件、居住条件、环境条件和服务条件,做到统筹安排,量力而行,讲求经济效益。全国村镇都要按照因地制宜,近远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规划,尚未制定规划和规划未经批准的村镇,不得随意建设。村镇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用地,即要满足使用功能需要,又要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严禁随意占用耕地。
村镇建设要有计划地进行。住宅建设,由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和单位的建房申请提出年度计划,报镇(乡)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公用设施建设,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审查汇总提出年度计划,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或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村镇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均需按村镇建设规划对项目设计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