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340页(208字)
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以全省范围土地资源为对象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定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本省土地资源的特点,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向,各种基地布局和跨县的基础工程设施用地规模,确定省内各市、县土地利用结构的规划指标,提出实施规划的各项措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