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350页(189字)
由土地开发单位向土地经营管理部门承租一定面积的土地,按规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一种土地开发方式。
适用于城市土地开发。其开发内容主要包括“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后的土地可由开发单位用于商品房屋的建设,也可有偿提供给其他建设单位使用。
在承租开发期间,土地开发单位应向城市政府缴纳一次性的土地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