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514页(252字)
指保加利亚对无子女者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所得税性质。
纳税人为符合税法规定年龄标准而无子女(包括婚生、领养和为法律承认的子女)的保加利亚公民和外国公民。税法规定的年龄标准为:妇女21~45岁,男人21~50岁。计税依据同普通所得税,即保加利亚公民为来自国内和国外的收入,外国公民为来自保加利亚境内的收入。
实行累进税率,按纳税人的年龄分级距,21~30岁,税率为5%;31~35岁,税率为10%;35岁以上,税率为15%。
对残疾者、盲人无子女者等免征无子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