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419页(221字)
城市各大类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
城市用地结构比例与人均用地标准相配合,可以更全面地衡量城市用地的使用情况,更合理地分配使用土地。《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四大类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分别为:居住用地20~32%;工业用地15~25%;道路广场用地8~15%;绿地8~15%。
并规定四大类用地总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应控制在60~75%,表明四大类用地的比例不应同时取上限或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