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28: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481页(392字)
亦称质问。
国家代议机关(权力机关)的代表,如议员、人民代表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就行政事务或者其他事务向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并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具有质询权者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的书面质询文件,便构成“质询案”。
它是国家代议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监督的一种形式。
资本主义国家确认议会议员有权对政府提出质询,同时又规定议长有权撤销质询。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接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会议期间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