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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31:1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495页(250字)

根本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或者虽有根据但后来都已丧失,致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获得的利益。

如某单位或者某人按超出商品实际价格数额收款,多收的款额即为不当得利。有的国家把在欺诈、胁迫、威吓,或者当事人一方迫切需要等情况下产生的法律行为所取得的财物,视作一种特殊的不当得利。因不当得利而取得的利益,应将原物连同孳息一并返还因此而受损失的人,受损害人亦有权请求受益一方返还;不能归还原物时,则应偿还其价款。如属于违法和显然对国家有害的,应当没收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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