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44:0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58页(310字)
土地行政诉讼开始的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土地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一审程序是审理土地案件的必经程序,是土地行政诉讼的基础。第一审程序包括三个阶段:(1)起诉和受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服土地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接受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并予以立案;(2)审理和判决。人民法院通知被告应诉,审阅诉讼材料,收集证据,更换和追加当事人,停止执行或不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开庭审理,依法判决;(3)执行。
对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付诸实施。若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则第一审程序终结,第二审程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