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建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6页(689字)
我国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期,对西南、西北内陆地区开展的以重建军事工业体系为目的的大规模的基本建设。
进入60年代以后,外部环境发生了不利于我国进行和平经济建设的转变,为消除外敌人侵的危险,中国政府在采取国防尖端武器研制、增加部队军事训练,大办民兵师等措施的同时,于1964年8月作出首先集中力量建设三线的决定。根据战略位置的不同,将全国各地区分为一、二、三线。
“一线”指东北及沿海各省;“三线”指西南、西北内陆地区;“二线”指位于一、三线之间的广大地区。
三线有大、小之分。国家重点为大三线;省、区的为小三线。三线是全国的战略大后方。
这一决定标志着我国经济建设指导思想由60年代初期确立的以大力发展农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中心转向以加强国防、加速三线建设为中心。大规模的三线建设,自1964年开始一直延续到1972年。1973年以后,三线从新建项目为主转向以扫尾、配套为主。
至此,我国经济发展基本上实现了由以备战为主的经济建设向相对正常的经济建设的转轨,大规模的三线建设基本结束。
其特点是:(1)它曾一度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中心环节和首要任务存在;(2)作为一项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它的提出主要受外部经济因素支配;(3)投资之集中、地域之广大、持续时间之长,均为新中国建设史上所仅有。通过三线建设,建成和初步建成一批国民经济骨干企业,带动了内地资源的开发,促进了地方经济,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的发展。
由于上马过急、规模过大和过份强调隐蔽、分散的原则,以及“文化革命”政治动乱引起的管理混乱,造成了投资效益差,经济比例失调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