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代销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27: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8页(444字)

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

适用于对私营进出口商的改造。主要特点是:国营进出口公司通过合同供给私商进口外汇或出口货源,委托他们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日期等条件,代办进口或出口业务,并根据经营情况给予适当的利润。代购代销,可以利用私营进出口商对外贸易的业务经验和他们在国外开设的商号,以及他们同外商的业务联系,促进新中国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私营进出口业的剥削和经营的盲目性,加强了国营经济对私商的领导和改造。代购代销同一般商业购销的区别在于,接受代购代销任务的服务者只需具备购销的条件和能力,而不必投入购买商品的货币或拥有出售的商品。购买商品的货币由代购者垫支,出售的商品由委托代销者供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代购代销形式在商品流通中仍广泛存在,主要用于商业部门不便收购而生产者又无力全部自销的产品,以及供需双方没有条件或没有能力直接建立购销关系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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