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济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38: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58页(575字)

亦称合作社经济。

个体劳动者按照自愿互利原则联合起来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经济广泛存在于农业、手工业、商业等各个领域,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合作商店等。对于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组织,我们不能把它局限为某种固定的模式,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可以而且应该根据当地、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具体形式。

如我国在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农民在土地私有基础上建立的合作社是初级形式的合作社。在建国以后,初级农业合作社有了很大发展。50年代中期过渡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

80年代推行生产责任制,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但把它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集体保留一定范围的统一经营,土地由农民承包经营、使用,采取联系产量计算报酬或包干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这种农业合作经济的形式,是以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特征的双层经营制。

即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的合作经济形式。合作经济有利于将个体经济组织起来,引导人们走社会主义道路,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更快地发展生产,实现劳动者的共同富裕。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合作经济存在的经济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统治地位。

它是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特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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