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计划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1: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65页(337字)
又称地方计划。
按行政区或经济区编制的并经国家计划机关批准执行的经济计划。它是国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区计划除包括国家下达给地区的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外,还根据地区的需要与可能,编制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计划。地区计划要与国家计划相适应和衔接,并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同时又要搞好地区计划的综合平衡。这种平衡要求在做好全国综合平衡的前提下,通过与全国、与其它地区之间的经济分工和经济联系,正确地安排地区内各方面的比例关系以及需求和供给的平衡,以保证地区内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各部门的协调发展。地区计划要充分注意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并通过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技术协作来发展地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