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67页(232字)
对国家税法列举的应税产品,就其销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农业产品生产和经营进口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只要所生产的或经营的产品属于应征税的项目,就要按其产品销售收入额,或者根据应税产品的数量和规定的税额计算的金额,依照税法规定交纳产品税。产品税是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原工商税中分解出来的一个新税种。现阶段是我国税收制度中的一个主体税种,它与价格杠杆共同作用,调节着各种产品的生产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