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4: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70页(379字)

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经营管理权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对自己经营成果的好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根据盈亏状况享有相应经济利益的经营制度。

如集体所有制企业就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长期以来实行统负盈亏,采取统收统支的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吃“大锅饭”的办法不利于改进企业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企业开始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拥有对人、财、物,产、供、销的经营管理的主权,作为经济实体也应该对经营好坏承担经济责任,但它的独立性也是相对的:由技术设备、资源条件、地理位置、价格等非经营管理因素所造成的盈利或亏损,原则上不由企业而由国家承担;企业纯收入的大部分通过所得税形式上缴国家。随着产权改革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应是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上一篇:自有资金 下一篇:多种经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