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5:1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70页(443字)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商业实行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渠道并存和少环节、开放的流通体制。
多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所采取的组织形式。我国目前的商品流通渠道包括:(1)产销直接联系的渠道,即由生产者直接把商品卖给消费者,例如农村集市贸易,城镇农副产品市场,工厂、农场零售自销等;(2)商业流通渠道,即商品由商业收购,然后再转卖给消费者;(3)产销结合的渠道,即由生产企业的推销机构完成一段商品流通任务后,再由商业部门继续转卖给消费者,如产地批发等。就某一种商品而言,到底采取哪种流通渠道,要根据该商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商品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商品的供求状况等,因地制宜地加以确定。实践证明,多渠道组织商品流通,有利于商品流通的扩大。
少环节,就是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转环节和批发环节。只有建立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才能加速商品流通,促进生产、经营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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