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改革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6: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73页(361字)
中国对没收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措施。
包括:(1)改变企业的行政机构,由国家直接委派领导干部管理企业;(2)实行民主管理,成立由工人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3)彻底废除过去奴役工人的“工头制”、“包工制”、“搜身制”等;(4)调整企业中工人、职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5)改革不合理的工资制度。中国的官僚资本是国家垄断资本,体现着官僚资本在榨取工人剩余价值和剥削其他劳动者的生产关系,同时又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物质基础。
为保存和利用这种先进的生产力,在没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的民主改革,以在企业中迅速而有效的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体系。这项措施,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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