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8:2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77页(468字)

利用动植物的生活机能,通过人工培育和饲养,以取得农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

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国民经济部门划分的标准不同,农业包括的范围也有差别。在国外,通常只分为种植业和畜牧业两部分。

在中国现阶段,农业包括的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农业仅指种植业;广义的农业除种植业外,还包括林业、畜牧业、副业和渔业。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土地是基本生产资料,其主要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生产周期长,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差距较大,具有季节性和地区性。副业并不具有农业的根本特点,但它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形成并附属农业的生产活动,因此也列入农业的范围。

农业是人类社会之源,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是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得以独立化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它为人们提供生活必需的粮食和副食品,为轻工业部门提供原料,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而且广大农村又是工业品的最大市场和劳动力重要来源。

所以,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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