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区划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49: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79页(436字)
对农业经济区域的划分,是客观存在的农业地区实体的反映。
根据农业生产地域差异的客观规律,把全国省、地、区、县划分不同等级的农业区,科学地、概括地揭示出农业生产的条件、特点、发展方向和增产途径的地区共同性和地区差异性。是因地制宜指导农业生产的重要科学手段。
它包括:(1)农业自然区划。根据与农业有关的各类自然因素,按一定标准分类划区。
如气候区划、土壤区划、植被区划、水文区划和综合自然区划等;(2)农业部门区划。根据各部门的要求,按生产部门分类划区。
如种植区划、林业区划、畜牧业区划、工副业区划、渔业区划等;(3)农业技术措施区划。根据农业现代化各项要求,按一定标准分类划区。
如机械化区划、水利化区划、作物品种区划等;(4)综合农业区划。
在上述三类区划的基础上,对全区生产条件和农业发展方向,进行综合分析,据以划分各类综合农业区。
以上四类区划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农业区划体系。农业区划是实现合理的农业生产布局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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