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53: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88页(320字)

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简称“劳保”。它包括:职工因工或非因工伤残、疾病及死亡的保险待遇;职工退职、离休、退休的保险待遇;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职工的优异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的劳动保险待遇;临时工保险待遇等。在我国,劳动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加以保证,带有强制性质的一种权利。

劳动保险的某些待遇,是通过全国或地区范围内进行统一筹集、统一支付、统一调剂、统一管理的,还具有互助互济的性质。

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对保障职工临时和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待业时基本生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生产发展,安定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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