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倒把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54: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91页(513字)
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和工商行政等管理法规,非法从事工商业活动、扰乱市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行为。
目前的投机倒把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投机倒卖,从中牟利。例如抬价抢购国家计划收购的物资,破坏国家收购计划;倒卖计划供应票证和银行有价证券;倒卖外币、金银,珠宝、文物等;(2)买空卖空、转包渔利。以替企业、事业等单位办理业务为名,巧立名目,招摇撞骗,掠取财物等;(3)降质抬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骗钱牟利等;(4)参与投机倒把活动,从中分赃。
例如,出卖证明、发票,代出证明、代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支票、现金,从中牟取非法收入等。
投机倒把活动危害很大,它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破坏社会主义计划、市场,腐蚀干部职工队伍,损害党、政府、军队的肌体和国家的信誉,毒化人们的思想,污染社会风气,破坏经济建设,影响社会安定。打击投机倒把活动,是关系到保卫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建设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及党和国家盛衰兴亡的大问题。对搞投机倒把的,不论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不论牵涉到哪些机关、部队、企业单位,都要认真清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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