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法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0:5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2页(518字)

我国现阶段经济合同法是法人、个体经营户、农户、专业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发生的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社会主义国家一种重要的经济法律规范。我国经济合同法主要适用十种经济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科技协作合同。

我国从建国初期即开始推行经济合同法律制度。1950年9月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就颁布了《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暂行办法》,对法人之间经济合同关系的基本规则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以及六十年代初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国家有关部门曾制定过许多经济合同法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合同法律制度日益完善。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3年8月以来,国务院又先后发布了许多经济合同法规。

这些法规为保护经济合同当事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促进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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