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法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0: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2页(523字)

调整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和国家在管理工业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业企业法调整对象是:国家和工业企业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企业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内部的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工业企业经营管理的权限和责任,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工业企业内部的领导制度,工业企业与主管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企业内部的奖惩制度等。

我国自建国以来制定了一批比较重要的工业企业法规,对于促进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增强其活力,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如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发布的《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在1961年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1979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5个改革管理体制的法规性文件,以及1983年国务院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1986年9月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1986年12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等,都是调整工业企业内部或外部各种经济关系的重要的现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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