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57: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95页(570字)

亦称“利金”、“子金”,债务人为取得货币使用权而向债权人支付的超过本金(母金)的部分。

它是与信用伴随而产生的经济范畴。资本主义条件下,利息是产业资本家借用货币资本而付给借贷资本家的一部分利润。利息是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

它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它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性质,另一方面它具有商品货币运动中货币资本的增殖性。

社会主义条件下,货币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都是联合体内经济地位平等而经济责任有别的劳动组织和个人,共同使用资金,以达到价值增殖的目的,因此,利息一方面具有货币资金使用价格的一般属性,具有价值增殖性,另一方面,反映了资金需求者与资金剩余者互相调剂资金的协作关系。在我国,借贷存在多种形式,利息具有不同的支付形式:(1)银行收取的贷款利息和支付存款利息;(2)企业利息,即企业和企业之间,通过商品的赊购赊销、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形式,而形成的直接或间接支付的补偿费用、股息或红利;(3)民间利息。

居民之间的自由借贷利息,一般都较高;(4)国际借贷利息。利息支付形式和利率高低不同,根源于借贷关系不同。

银行利息起主导和制约作用。

利息质的规定性,是劳动创造的价值,是联合劳动产品或纯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量的规定性,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其上限不能等于利润额,其下限不能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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