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管理体制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6: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16页(432字)
国家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权之间,划分预算资金收入范围和预算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
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预算资金收支范围,是国家财力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权之间进行分配的具体形式。预算资金管理的职权,是各级政权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支配国家财力的权力和责任。
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调整,主要是围绕上述两个内容进行的,其实质就是要正确处理国家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上的集权与分权、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
其目的是使各级财政的责权利三者紧密结合,以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实行过“高度集中、统收统支”、“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以收定支、五年不变”、“总额分成,一年一变”、“财政收支包干”、“收入固定比例留成、支出包干”、“收支挂钩、增收分成”、“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等预算管理体制、尽管集中和分散的程度有不同,分级管理的形式有多种,但大多数年份是同当时的财政经济形势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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