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成品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20: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47页(370字)
亦称“产成品”、“产品”。
在一个企业中已加工制造完毕,按规定标准配套齐备,并经检验合格、办理过入库手续可供销售的产品。企业的制成品不依最终用途来划分,而依在一个企业范围内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再在本企业内进一步加工,即可提供给社会使用为标准。在向社会提供的制成品中,有的是属于能够立即消费的最终产品,如电视机、手表、衣服等;有的属于需要继续加工制造的中间产品,如钢材、棉纱等;还有的则是属于组成某一种产品的零件、部件等,如水泵上的电机、汽车上的配件等。后两类产品对某一个企业来说,其生产过程已全部结束,可作为“制成品”销售给社会,但就社会消费而言,其生产过程并未全部结束,仍需转到其他企业继续加工制造。此外,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修理的代修品等也可以视为该企业的制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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