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24: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54页(401字)

简称房改。

即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家、集体、劳动者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改革低租金、福利性住房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原有体制下,低租金,福利性住房制度的弊端很多:(1)住房资金不能形成良性循环,政府、企业建房越多包袱越重;(2)导致家庭消费畸形,个人建房积极性得不到发挥;(3)难以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剧了住房短缺的矛盾和苦乐不均的现象。

进行房改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克服旧住房制度的弊端,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危房户、居住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房改的具体形式有:(1)建立政府、单位住房基金;(2)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3)出售公有住房,包括以标准价向职工出售住房和以市场价向收入较高的居民出售住房;(4)逐步提高房租,包括新房新租、现住房小步提租、收取租赁保证金、收取建房集资款、实行超标加租等;(5)集资合作建房,结合房改改造危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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