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计划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24:1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55页(276字)
社会主义国家颁发的指出经营方向和经济活动目标、不具有强制性的计划。
其特征是:由各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法律约束的计划指标。主要用于指导一般企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引导企业正确进行经营决策,使之符合国家计划的要求;企业有权根据市场信息和本单位实际制定自己的计划。
在我国,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基础上,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将逐步扩大,使之成为国家实行宏观管理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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