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31: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69页(442字)

中国共产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2年下半年,毛泽东提出,1953年6月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并在1954年载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主要内容: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其实质是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利于迅速发展生产力。

从1953年到1956年底,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偏差,但总的看来,我国比较顺利地实现了深刻的社会变革,完成了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