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价格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33: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73页(868字)

指根据物价管理权限有计划地提高或降低国家定价商品的价格。

为使商品价格大体接近价值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对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价格,需要适时地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

1979年至1988年,全国规模的价格大调整有八次:第一次是1979年初,国务院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第二次是1979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统配煤出厂价由15.9元一吨提为2097元一吨。

第三次是1979年11月,8种副食品零售价提高大约30%左右。

第四次是1981年底,提高了高中档烟酒价格,降低了涤棉布价格。第五次是1983年1月,提高了棉布价格,再次降低了涤棉布价格。第六次是1985年,放开了肉销售价格和生猪收购价格,粮食收购价按“倒三七”比例作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超购加价。完购外自由上市。

同时,提高了铁路短途客票价和货运价。第七次是1987年进一步放开小商品价格。

第八是1988年提高了名烟名酒价格。1988年以后又作了多次调价。

1989年9月全国提高铁路、水路和民航客运票价。铁路平均提价幅度112%,水运平均提价幅度为96%,民航国内平均提价幅度77%。1990年3月15日国务院决定提高铁路和水运货运价,适当调低国产彩电特别消费税,调整采电出厂价,每台彩电产地零售价平均下降300至400元。

7月13日国务院批准提高国内邮政资费,调价幅度在现行资费基础上平均加收15%。8月8日国务院决定提高煤炭价格,平均每吨提高10元。1991年1月1日提高原油出厂价,平均每吨提高34元,3月1日提高成品油出厂价。

2月1日提高铁矿石、生铁、钢坯等产品出厂价。5月1日调整全国粮油统销价格,大米、面粉、玉米,每斤平均提价1角,六种食油每斤平均提价1.35元。12月20日提高计划内统配煤炭出厂价,每吨提高5元。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决定提高粮油销售价格。

调价在一定范围内是必要的,但局限性大,着眼点还是要放在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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