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39: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85页(280字)

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单独核算,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财政资金,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主要补充。

根据1986年4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预算外资金包括:地方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管理的各项附加收入等;事业、行政单位自收自支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地方和中央主管部门所属的预算外企业收入;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预算的各种收入。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对于发挥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灵活性,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重大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