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五年计划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46: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97页(589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的简称。

1975年开始编制,1978年、1980年两次修订,1982年10月由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六五”计划是我国继“一五”计划之后,第二个从实际出发,完整具体并经正式通过下达的五年计划。根据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六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取得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并为“七五”计划期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创造更好的条件。“六五”计划要求:工农业生产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平均每年递增4%,争取达到5%。

“六五”计划对其它各主要指标也作了详细规定。“六五”期间,由于我国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我国的改革和建设互相促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国民经济的主要比例关系达到了基本协调,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任务基本实现。“六五”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绝大部分都提前或超额完成。“六五”期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1984年年底,出现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增长过猛,货币发行过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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