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贸易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48: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01页(411字)

指在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和管理下,以农民相互之间以及农民和城镇居民之间互通有无为主要内容的商品交换形式,是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的一条补充渠道。

我国目前的集市贸易有两种形式:县城及其以下的集镇叫集市贸易市场,大中城市的叫农副产品市场。参加集市贸易的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员个人、有证商贩、个体手工业者以及城镇居民。投入集市贸易的商品,主要是国家政策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以及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或履行合同任务后的其它农副产品。

集市贸易的商品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自愿成交。

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副业生产,活跃经济,便利群众生活,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集市贸易是典型的自由市场交易,受价值规律支配,有可能被一些人利用来搞投机违法活动,所以,必须加强对集市贸易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制止违法活动,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