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分开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15:3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57页(455字)
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建立国家政权、群众团体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党应当保证政权组织充分发挥职能,应当充分尊重而不是包办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党政分开,不是“党政分家”,一家变两家,各自为政,也不是“党政分权”,把过去党委的权力拿来分摊;而是根据不同的职能和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和组织,配备适当的人员,分担起各自的工作任务。党政分开,能够发扬人民民主,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使党总揽全局,监督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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