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权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16: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59页(303字)

国家各级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及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政纪的行为具有检查、调查、建议和给予一定行政处分的权力。

监察机关有权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处理违反政策、法律和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按照行政序列分别审议经国务院任命的人员和经地方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的纪律处分事项。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政策、法律,遵守政纪和忠实履行职责的行为,及与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斗争、作出显着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监察机关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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