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24: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81页(346字)

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家机关。

在我国,是国务院所属的司法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司法厅局处科等机关。在民主革命时期,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设有司法人民委员部,负责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央人民政府下设有司法部,在全国陆续设立司法行政机关。1965年起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其职能由人民法院代行。1979年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重新设立司法部。它的职权逐渐扩大。

目前,它的主要职权是: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法律教育工作;法制宣传工作;法律报刊和书籍的出版工作;管理律师工作;管理公证工作;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调查与研究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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