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参与人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27:3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92页(431字)

在我国,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外的其他参加诉讼的人。

即:(1)当事人,指刑事诉讼中的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检察人员是代表国家起诉的,是公诉人,但不是当事人。(2)被害人,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在自诉案件中,他的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人。

在公诉案件中,他不是当事人,但又不同于证人,享有较证人更多的诉讼权利。(3)法定代理人,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对他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代表。(4)辩护人,指根据被告人的委任或法院的指定,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人。(5)证人,指了解案件事实情况而被司法机关通知到案作证的人。(6)鉴定人指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后作出结论的人。

(7)翻译人员,指在诉讼中为当事人、鉴定人等翻译语言文字,传达双方意思的人。诉讼参与人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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